关于2013—2014学年第2学期选课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6浏览次数:191

  下学期的选课开始了。为保证选课工作顺利完成,希望各教学单位及学生积极配合。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选课时间为12月9日(星期一)—3月16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时间

选课对象

选课阶段

备注

1128日(星期四)

银行第一次划款

划款时间:早830分,请在此日期之前将13-14学年学费存入交费卡,并多存入¥20.00

122日—128

教学质量评价、查询课程信息

学生在选课开始前必须上网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以免影响正常选课。

129日(星期一)

 2010级全体学生、       2012级专升本学生

第一轮选课

(海选阶段)

此阶段选课,所有课程均不限制容量,选课不分先后,不允许跨专业、跨年级选课。

1210日(星期二)

1211日(星期三)

2011级全体学生、       2013级专升本学生

1212日(星期四)

1213日(星期五)

2012

1216日(星期一)

1217日(星期二)

2013

1218日(星期三)

1219日(星期四)

银行第二次划款

划款时间:早830分,请在此日期之前将13-14学年学费存入交费卡,并多存入¥20.00

1220日(星期五)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此阶段选课系统关闭,将有部分学生被筛选出所选择的教学班。

1223日(星期一)

10级全体学生、12级专升本

第二轮选课第一阶段

(补退选阶段)

学生必须到网上查看自己的选课结果,根据选课结果来调整选课。此阶段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均可进行补退选。

1224日(星期二)

11级全体学生、13级专升本

1225日(星期三)

2012

1226日(星期四)

2013

1227日(星期五)

所有年级

第二轮选课第二阶段

(补退选阶段)

此阶段为跨年级选课、跨专业选课、跟班重修选课及本专业选课补退选阶段

1228日(星期六)

11日—13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此阶段选课系统关闭。

14日(星期五)

银行第三次划款

划款时间:早830分,请在此日期之前将13-14学年学费并多存入¥20.00

16日(星期

所有年级

第三轮选课

(补选阶段)

此阶段所有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先选先得,直到额满为止。学生只能进行补选,可跨年级、跨专业选课、跟班重修及重修“我要报名”选课。

17日(星期

18日—110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学生查看选课结果,按选择的时间、地点上课

224日—37

所有年级

试听课

学生可试听同一门其他老师的课程(重修课除外)。如果欲调整专业课,学生本人提出调整申请,经任课教师同意后, 于3月12日前递交到本学院。

311日—312

所有年级

第四轮选课

(微调阶段)

此阶段课程均有容量限制,只能微调,直到额满为止。公共课和通识选修课,须在网站上调整,公共体育课和大学外语课不允许跨板块选课; 专业课,由学院调整。

313日—316

处理选课结果并公布选课数据

学生查看并打印最终选课结果,按课表上课。

 

二、具体选课内容的相关说明:

1.公共课

系统自动生成选课结果的课程:2012级、2013级公共外语课、公共体育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13级艺体类);《形势与政策1》(2012级艺体类);《形势与政策2》(2011级艺体类);《大学生军事理论教程》(2013级);《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上》(2013级)。在同一个学期《形式与政策1》与《形式与政策2》不允许同时选修,请同学们在第二轮选课时注意核对,以防漏选或错选。

2.通识选修课

(1)学生在同一学期内最多能选择2门通识选修课,并且在选课时不得选修与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完全一致的课程,否则该课程所修学分作无效处理。同一门通识选修课不允许重复选择,否则所修学分按一门课程的学分累计。2013级四年制学生此学期不允许选修通识选修课,2013级专升本专业学生此学期可以选修通识选修课。

(2)《中国共产党的基础知识》这门课程不允许党员及预备党员进行选择;《大学生安全教育》(面向2012级理科师范学生);《大学生健康教育》(面向2012级文科师范学生),选课结果已由系统生成,请注意核对。

(3)在第二轮选课第一阶段,系统将根据通识选修课的课程余量按年级平均分配有余额的课程,学生需上网查看相关信息。

3.跨专业选修课程

学生只能选择培养方案中所指定的跨专业选修课程,选课之前需征求该课所在学院的教务员老师意见,不允许选择其他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否则后果自负。如果本人培养方案中没有跨学科选修课程的学分要求,则不允许学生进行跨专业选课。

4.综合实践课

课程性质是综合实践的课程(八门),由学院教务员老师后台生成,学生不需选择此课。

5.试听课(第四轮选课)阶段

此阶段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可试听同一门其他老师的课程。公共课、通识选修课,根据选课时间学生本人可在选课网站上进行调整,但是有容量限制,额满为止;专业课,本人需在征求任课教师同意后,向学院提出课程调整申请。

6.重修选课及重修交费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周次

时间

选课阶段

备注

第一轮选课

12月27-12月28日

“跟班重修”补退选阶段,此阶段只能进行“跟班重修”

1、重修选课方法参照学生选课网站的“沈阳师范大学学生重修选课方法说明”。建议重修选课尽量选择“跟班重修选课”,如不能跟班重修再选择“我要报名”。 

2、同一门课程只能选择一种重修方式,如果同一课程您既选择“跟班重修”又选择“我要报名”,则重修费用按双份累计。

3、重修选课后需要交重修费,学生在选课成功后将足量的重修费存入银行卡中,等待财务处划卡。

第二轮选课

1月6日-1月7日

“跟班重修”补选、重修“我要报名”的补退选阶段

第三轮选课

3月11日-3月12日

公共课“跟班重修”补退选阶段,专业课由学院调整

第四教学周

3月17日-3月21日

学生上网确认重修选课结果,将重修费存入银行卡中,根据课表安排上课。

第五教学周

3月27日(星期四)

财务处划取重修费,划款时间:早8:30分。

3月28日(星期五)

对逾期未缴重修费的学生,删除其对应的重修课程。

    

三、注意事项:

1.按照沈阳师范大学扩大学生选课自主权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第3款规定:第二轮选课结束后,对于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公共外语课、公共体育课、现代教育技术课、专业课(艺体类专业课除外);因专业人数较少,选课人数低于教学班平均人数的专业课(艺体类专业课除外);选课人数不足60人的其他公共课不予开课,并由教务处组织安排学生进行其他教学班的补选。

2.选课中心于12月20日(星期五)18:00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在第一轮选课中未落实的课程或由于各种原因课程停开而落选的学生,可以在第二轮中进行补退选。第二轮选课结束后系统将不再允许进行课程的退选。选课的具体时间为:每轮选课第一天早8:30—每轮选课最后一天晚22:00。

3.学生在选课期间,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学院的有关要求进行选课,遇到选课问题请第一时间与所在学院的教务员老师联系,咨询相关情况。对于板块课,建议按系统推荐的板块进行选择。

4.在选课结果生成之后,学生一定要认真查看自己的选课信息(单击“已选课程”),且要打印课程表,并严格按照课程表上面的上课时间和地点上课。即选课、上课必须一致,否则该课程将不能取得成绩。因特殊原因(如复学、出国学习等)错过选课时间的学生须尽快与所在学院教务员老师联系,咨询相关情况,逾期不予办理。

5.对于未交纳对应选课学年学费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选课,如有问题可通过学院与财务处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交费查询:学生可登陆财务处网站http://210.30.208.195查询每学年交费情况,具体查询方法可详见网站中的问题解答。费用问题咨询电话:财务处收入管理科86592978。

6.选课网址为:http://210.30.208.126http://210.30.208.140。选课中心:汇文楼103房间;选课咨询电话:86576575,重修咨询电话:86574891。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