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学科与科研工作“十二五”规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01浏览次数:17

    为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与科研工作实力,加强内涵建设,凝练学科特色,强化科研优势,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以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为核心,整合学科和科研资源,建设高水平队伍,完善奖励机制,培育特色学科与高端科研成果,提升我校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整合资源、协调发展。鼓励支撑学科建设的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促进学科建设、科研工作、人才培养协调一致,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2.突出重点、鼓励高端。重点建设(扶持)我校优势与特色学科,鼓励高水平、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
    3.学科导向、学术自由。在坚持学术自由的同时,倡导科学研究与学科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一致,促进科研工作与学科水平的协调一致,同步提升。
    4.项目建设、动态管理。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以项目的形式开展,实行建设过程的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确保高水平的成果产出。
    三、发展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通过重点建设和扶持一批特色和优势学科,调整我校学科结构布局,提升并扩大我校学科在国内省内的影响力;进一步强化科研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支撑作用,建设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争取更多数量的高水平国家级项目和科研成果,以达到我校学科发展的新高度。具体目标为:
    1.加强我校省级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同时重点打造12个左右校级特色和优势学科,其中重点建设5个左右一级学科,重点扶持7个左右优势和特色学科(含二级学科)。
    2.重点建设和重点扶持学科争取获得科研平台国家级1-2个、省级5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2个。
    3.获得国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60项;省级以上政府奖励65项;科研经费年均超过1000万元。
    4.在国内外高端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7篇,其中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论文1-2篇;《中国科学》、《中国社会科学》论文3-5篇;SCISSCIEI检索论文850篇以上。
    5.建成有影响的校企合作科研平台3-4个,实现有规模效益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1-2个。
    四、学科建设
    (一)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打造学科高地
    1重点建设”4-5个学科(一级学科)
  学校遴选重点学科并集中资源进行建设。经过重点建设的学科,要达到承担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学科任务的水平,在学科平台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和学科队伍建设、科研与教学研究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显著优势,成为我校的标志性学科。
    2重点扶持”7-8个学科(含二级学科)
重点扶持学科分扶强5个左右一级学科)和扶特2个左右二级学科)两个系列进行。扶强学科要建设成为省内排名第一的省重点学科,并带动其所属的二级学科实现省内同学科排名第一,为成为博士授权支撑学科做准备。扶特学科要作为不可替代性的特色学科增补为省重点学科,培育学校新的学科生长点。
    (二)创新学科建设理念,合理规划学科建设
  进一步调整我校学科结构布局,要通过重点建设形成强势学科群。一级学科的建设要突出综合优势和整体水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新兴学科的生长。二级学科的建设要突出特色和优势,在重点方向上取得突破。
    (三)建设好省特色学科建设工程
  结合省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建设好我校省特色学科建设工程中的立项学科。省特色学科项目中的学科要完善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体系,承担国家级重要研究项目,向更高水平迈进;省培育学科项目中的学科要努力彰显我校学科特色,建设结构合理特色突出的重点学科体系。
    (四)加强重点学科学术交流活动
  不断提高学校重点学科的学术影响力。要创建不同类型的研究基地,主办和组织高水平的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学术影响,增进与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大师的交流,创造学术氛围,为提升学科水平、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奠定良好基础。
    五、科研工作
    (一)科研工作与学科建设的协调发展计划
    1.学科建设科研成果专项扶持计划
  通过设立专项项目,培育、资助学校重点学科的优秀科研成果的产出。
    2.校内原创性研究支持计划
  扩大原创性项目的支持范围,每年投入专项资金50万元。提升整体原创性研究水平,向重点建设和扶持学科倾斜,争取在上述领域原创性项目研究达到8-9项,通过培育和扶持,取得预期的研究成果,达到1-2项该类项目的国家级项目立项,发挥对学科发展支撑作用。
    3.平台建设支持计划
  对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科研平台进行规划,整合全校资源,打造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保证平台建设良性发展,促进学科建设。继续大力支持各学科创建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并依据《关于对各学院发展实施目标管理的决定》(沈师大委[2010]18号)政策执行,对重点建设重点扶持学科的学科平台的配套经费投入不受上述政策限制,给予国家及省级资助经费额度的足额配套。力争十二五期间重点学科与重点扶持学科中获得国家级平台1-2个、省级研究基地或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2个。
    4.项目申报支持计划
  在稳步发展国家级项目的前提下,冲击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力争达到重大、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60项以上。同时,结合各学科的发展规划,对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加大在统筹组织申报、论证以及获批等环节的重点支持。
    (二)科研成果产业化工作
    1.转化有应用前景的技术
  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集应用技术,组织专家从中筛选出3-4项最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作为转化工作重心,争取十二五期间,有1-2项技术成果实现转化。
    2.加强校企合作渠道
  鼓励并支持教师为地方经济服务,挖掘并发挥我校相关科研潜力和能力,多做并做好横向项目的拓展,力争年均横向课题经费突破500万。鼓励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各学院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按照各取所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实力较强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建立3-4个校企合作实验室,通过建设,发挥我校某些领域的科研能力,成为企业的技术研发团队,解决企业相关技术难题,拓展我校科技产业化渠道。
    3.组建校内科技创新团队
  结合我校有实力的研究领域,针对企业在该领域的相关技术难题,按照利益共享原则组建1-2个校内科技创新团队,在团队成立和团队技术研发初期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发挥学校整合功能,充分发挥学校的研究能力,有针对性进行成果转化的培育和发展。
    (三)科研工作与人才培养的共进
    1.大学生科研与教师科研相结合
  将有学生参与需求的教师科研项目公布在科研工作网上,采取先报名再培训后筛选的方式,由教师选出部分优秀学生并在其指导下开展项目研究,项目结题后向学生颁发大学生科研成果证书和教师项目结题证书,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
    2.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与大学生科研项目研究相结合
  继续加强大学生百项专利工程、大学生科普活动及大学生学术社团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大学生专利与创意作品展;每两年举办一次大学生论文大赛。请校内教师及社会相关专家开展培训和讲座,指导学生申报各类专项项目,培养大学生科研兴趣,发展学术个性,提高创新能力。
    3.重点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
  学校的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定期向大学生开放,在老师的指导下,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训练学生实验操作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为大学生了解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提供实践场地和条件,将其打造成大学生求学、解惑和能力培养的基地。
    (四)打造品牌学术活动营造浓郁学术氛围
  坚持营造浓郁学术氛围的宗旨,继续夯实四大学术活动:《21世纪论坛》、《辽海讲坛》、校内教师学术报告和《学术热点聚焦》学术沙龙活动,不但在数量上,而且在学术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度上提高层次。从校、院两级着手,打造学术年会、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学术沙龙以及其他多样化的品牌学术活动,不断创新学术活动形式、创建浓郁的学术环境,形成师生共同参与、深入思考、钻研探索的学术氛围。
    六、主要措施
    1.注重政策引导,加强学科与科研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重新调整科研成果奖励、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重点支持高水平和重点建设学科的科研成果的产出。各学科都要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和辽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和基础,制定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目标、主要研究方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环境和基础条件建设、经费筹措、预期成效等方面。
    2.构建重点学科校、院两级建设与管理体系
  校、院两级都要进一步明确办学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学科建设的理念,各级领导要把学科建设放在日常工作的中心位置。逐步增加学院的学科建设和管理的自主权,进一步明确学校、学院的学科建设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实行学科建设行政负责制,学院行政一把手是学院整体学科建设的负责人,重点建设的学科评估结果与学科所属单位主要领导考评直接挂钩。
    3.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抓好队伍建设和科研成果产出
  发挥学科带头人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培育领军人物。所在学科二、三级教授要自觉担当起学科带头人的责任,发挥特有作用,非三级以上岗位的学科带头人,学校给予学科带头人岗位补贴。学科带头人要承担起学科队伍建设、学科平台建设和科研成果产出的责任,增强科研和创新能力,带动整体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
    4.重点学科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检查监督
  学校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的建设周期为五年,三年为一个阶段,实行年度检查、阶段性成果评估及建设结果验收的学科建设检查评估制度。学校将依据阶段性评估的结果,对建设效果差、考核不达标的学科,取消相应的称号及相关的政策支持。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所在部门要每年开展一次学科自评,学校检查评估后公布结果,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科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
    5.保障学科和科研经费的重点投入和科学管理
  学校将多渠道筹措资金并以专项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学科和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加强经费管理。给予重点学科建设的支持政策必须落实到该学科建设中,教师职务岗位的增加和高级职务岗位的聘任,必须是本学科的教师且发挥相应的作用;学校每年投入不低于200万的专项经费(五年总计1000万元)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划拨的专项经费)必须用于本学科建设项目,特别要用于对学科平台、高水平研究成果、重大科研项目、重要学术活动的建设、配套与支持,否则经学校核实后立即停止政策支持,并追究院长责任,直至解聘。
  本规划由学科与科研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