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工作奖励范围?xml:namespace>
教学工作奖励范围为各级各类教学成果及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示范性专业、精品课程的个人、团体或教学单位。
二、教学工作奖励项目
(一)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
凡在国家、省、校及学院(部)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经过有组织、有计划实施而取得显著成果的团体和个人的教学改革成果均可进行申报。
本奖项原则上每二年评定一次,学校对教学成果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业务档案,同时根据获奖级别给予相应的奖金;并作为学校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教学成果奖励等级将依据教学成果的理论水平、创新点、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等方面和取得的成绩分别设定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将依据奖励级别颁发证书并给予奖金8000、5000、3000、1000元。获得奖励的教学成果学校将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教学成果奖。
(二)沈阳师范大学示范性专业奖
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奖励具有明显专业特色,专业建设规范的示范性专业。奖励办法依照《沈阳师范大学专业建设方案》,并结合省教育厅专业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执行。学校对获此奖项的专业将给予专项建设资金20000元。
(三)沈阳师范大学精品课程奖
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在学校重点课程建设及精品课程建设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在学校重点建设课程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的课程可申报参与精品课程的评选。奖励结果和方式依照《沈阳师范大学课程建设方案》,并结合校级评选和省教育厅相关评选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学校对获此项奖励的课程,将奖励课程建设资金10000元。
(四)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名师奖
本奖项用于奖励长期承担本科基础课程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学生满意率高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参评教学名师应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公开发表、出版过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或著作。参评教学名师应在近五年内承担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改项目,或所讲授课程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精品课程,或是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
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学校授予“学前与初等教育校级本科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获此项奖的副教授学校将直接聘?xml:namespace>
(五)沈阳师范大学青年教师优质课奖
本奖项用于奖励课堂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效果好、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本奖项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占参赛人总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
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将依据奖励级别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
(六)沈阳师范大学多媒体教学软件(课件)奖
本奖项用于奖励应用于课堂教学课程或网络课程的多媒体教学软件(课件)的研究与开发。优秀的多媒体教学软件(课件)应满足教学指标、技术指标和艺术指标三方面要求,教学效果好。
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
(七)沈阳师范大学“百节精彩一课”课程教学影像资源奖
本奖项用于奖励在各本科专业课堂教学中涌现出的优质课程,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评比方式为对录制后的课程影响资源进行评选。被评为百节精彩一课的课程教学资源,学校将建立资源库,链接到校园网上,供校内教师浏览及下载,方便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
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
(八)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指导教师奖
本项奖项用于奖励指导学生获本奖励办法第十一项奖励的教师。奖励范围、等级和奖金额度由教务处组织的专项评审组审定。
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奖金。
(九)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教授研究室奖
本奖项用于奖励
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程序为院系自评、学校预评、评审专家实地评估。获奖者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建设资金1000元。
(十)沈阳师范大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奖
本项奖项旨在奖励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单位。奖项评定依据《沈阳师范大学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等文件予以执行。
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学校将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和10000元奖金。学校将优先推荐获奖单位的领导班子参评其他奖项。
(十一)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突出贡献奖
本奖项旨在奖励在省级以上比(竞)赛中获得二等以上级别奖励的学生。奖励办法依照《沈阳师范大学鼓励学生参加专业知识、技能大赛的有关规定》([2006]54号)执行。奖励范围及等级由沈阳师范大学比(竞)赛领导小组审定执行。
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学校将以奖金或赋予学分的方式奖励获奖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