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通知:关于2014年12月大学外语网上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5浏览次数:1153

各教学单位:

    2014年12月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本次报名仍将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4年下半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将在2014年12月20、21两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研究生等包括2011级、2012级和2013级在校生有资格报考CET4;2014级本科生只有专升本在校学生可以报名。

    2.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

    3.获得CET4合格证书或CET4成绩425分(含425分)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CET6 ;

    4.专科在校生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大学英语四级;

    5.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的报名资格为包括11级、12级、13级、14级(14级仅限专升本学生报名)在内的在校生;

    6.大学英语四、六级不可以兼报。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

    (1)11级学生:2014年9月11日上午10:00----9月17日上午10:00截止。

    (2)12级学生:2014年9月11日上午10:00----9月17日上午10:00截止。

    (3)13级学生:2014年9月12日上午10:00----9月17日上午10:00截止。

    (4)14级专升本学生:2014年9月15日上午10:00----9月17日上午10:00截止。

    (5)A、B级各年级时段为:2014年9月11日上午10:00----9月17日上午10:00截止。

    请考生严格按照时间进行报名,逾期将关闭报名系统。

    2.报名程序:

    (1)报名网址:http://210.30.208.126http://210.30.208.140

    (2)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点击活动报名---网上报名,四、六级英 语报名菜单,根据需要选择语种和报考级别,请选择无误后再点击确定提交,一经确定后个人无法修改报名信息。

    3.审核报考学生的资格:各学院教务员老师于9月17日10时后登陆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具备报考资格和学院规定时段内逾期未缴费的考生信息删除。针对往届未毕业学生,各学院可在报名时段内联系教务处考试科统一报名。报考数据经“全国大学英语考务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教务员老师通知报名学生核对校对单和报考信息单。

    4.报名费用:四、六级32元/人次;A、B级25元/人次,费用交纳要以行政班为单位,各班学委将报名费于9月17日16时前交给所在学院办公室教务员老师处,各学院教务员请先将报名费清点无误后存在个人银行卡里(推荐用建行卡,其他银行也可),再于9月22日16时前到财务处经POS机刷卡存入,同时需要再给财务处提交一份各学院大学外语报名明细表(附件四)(财务处负责人蔚老师,财务处4号窗口,内线86574433)

    四、上交教务处材料:

    1.各级别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一。

    2.缴费收据。

    3.各学院报名信息明细表,分级别整理、输出文本档加盖公章,见附件二。(以上3条截止时间2014年9月22日16时前)

    4.核对报名信息单方法:(教务系统——选课管理——学生网上报名——右键击学生报名信息——打印校对单格式二,学生签字)报名校对单请于9月26日16时前上交。

注:如有级别错误的请在9月22日16点前由各学院教务员老师与考试科李老师单独说明。

教务处联系人:考试管理科李老师,内线电话:86578922;办公地点:汇文楼205室。

    5.大学外语承诺书由各学院教务员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进行宣讲(不再上交),承诺书见附件三。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不要遗漏在校外实习的学生,不要出现错报(语种、级别)、漏报现象。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各项信息要准确无误,考生一旦缴费将不予退款,保证顺利完成本次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教务处

                                                         二O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