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为目标,常年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并拥有集聚学院特色的品牌活动与精品社团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学生会的发展与管理,提升学生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高质量的水平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同学,经院团委领导研究决定,对新一届团委学生会各部门进行选聘纳新。
一、选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监督,择优录取。
二、选聘对象
学前与初等教育大一本科生
三、竞选部门
组织部、网络宣传部、青年志愿者部、社会实践部、创新创业部、办公室、文艺部、体育部、学习部、生活部、权益部、督察部、宣传部、媒体工作部、社团综合事务部、社团管理督导部、社团项目建设部
四、选聘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讲实话办实事,协调沟通能力强;
3.热爱学生会,熟悉团学组织的性质、定位、工作理念及工作流程,熟悉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热心为同学们服务,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中做学生的表率。
4.智育成绩专业排名前1/2,或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1/3;
5.无违纪现象,挂科需补考合格。有突出特长者酌情破格录取。
(例如:摄影、音视频后期制作、音乐舞蹈美术特长等)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阶段
1.符合报名条件的我院全体本科生均可自主申报,并按照指定程序参加竞聘。
2.申报人填写并提交《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纳新竞选报名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弘文楼512B)。
(二)笔试阶段
6月中旬将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考核,考试内容以学生手册、学院学生会具体岗位设置和学生会的日常管理条例为准。设有主观题、客观题、附加题,根据考试成绩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阶段
面试时间:每年六月中旬
面试地点:弘文楼
1.候选人准备三至五分钟的演讲。(无PPT辅助)
2.现场进行问答环节。
(四)公示任用
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经主席团、部长研究决定拟定录用名单,经院团委领导商议确定后,公示新一届团委学生会纳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