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全体学生:
按照《辽宁省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教[2007]576号)和《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国家(政府)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成立了学生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该评定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院评定小组初审,拟推荐下列同学申报省政府奖学金。
任 婧 16163021
孔林莎 16163031
李 莎 16084078
王艺菲 16084211
从2019年10月12日起,至2019年10月18日止,公示一周,如教师和学生对初评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院领导小组。如无异议,我们将初审结果上报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最终结果以学校公布结果为准。
联系人:李哲(辅导员),联系电话:86506541。
附件:评定小组名单
组长:刘君杰
组员:高薇 刘露 杨丹 李鹏孙玉珠杜洪烨李哲 王佳赓
赵晓琪 李想
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