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发布者: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3-08浏览次数:10

     在第113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全国妇联公布了《关于表彰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和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决定》(妇字[2023]9号),我院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学院历经多年发展建设,目前已拥有10个国家级专业平台项目,其中多项为全国首批或东北唯一,专业建设理念和实践模式在国内同类专业中居于领先地位,培养的众多优秀毕业生受到省内五星级幼儿园的青睐和北京、澳门、新加坡等地区的欢迎,已经成为辽宁省学前教育领域的亮丽名片。学前教育专业通过牵头辽宁省学前教育发展校企联盟,对全省学前教育行业发挥了引领和辐射作用。

“全国巾帼文明岗”是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专设岗,是全国妇联为表彰积极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妇女团体而颁发的荣誉称号。获此殊荣,是国家、省级和学校有关部门对我院妇女工作的充分肯定。学院教师将以此次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为契机,沿着党指引的方向,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旺盛的干劲为学院内涵建设水平的提升和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