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经学生个人自评申报、班级初评并公布、年级审核、院测评小组复核、批准,我院推免应届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已经全部结束,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是9月11日--9月15日。如有学生对评审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
联系人:辅导员李哲
联系电话:86506541
地点:弘文楼514办公室
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2023年9月11日
2020级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2022-2023学年智育测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rar2020级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前3个学年智育测评、综合测评平均成绩.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