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严格工作认定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了审核(复核)和初步认定。
现将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从2023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资助工作组,联系人:杨媛,高研,联系电话:024-86506541。
学生资助工作组名单:
组长:刘君杰
组员:高薇、刘露、李文辉、冯磊、吕袁媛、祖静、李哲、吉刚、肖博、郭玲、王芊芊、高研、杨媛
学生代表:费博扬、赵轩琪等,具体名单详见班级公示。
名单见阳光平台或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公示栏。
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