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全体师生: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评选2022-2023年学校本科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以下同学参评2022-2023年学校本科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如对初评结果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如无异议,学院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最终结果以学校公布名单为准。
联系人:李哲(辅导员),电话:86506541,办公室:弘文楼514。
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