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工作认定程序,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了审核(复核)和初步认定。
现将初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从2024年9月26日至10月8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我院资助工作组。联系人:杨媛,联系电话:024-86506541。
学生资助组名单:
组长:刘君杰
组员:高薇、刘露、吕袁媛、吉刚、肖博、王芊芊、杨媛、高研
学生代表:苏亦欣、戴辉等,具体名单详见班级公示。
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